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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如何在税前加
来自哈尔滨会计事务所 作者:工商代办代理 发布日期:2015-12-17 16:00 已被围观:次
(友情提醒:选择会计服务,一定要认准有实力、信誉好的企业!)以下正文 -> 企业拜托内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用度,如安在税前加计扣除? 依据《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美研究开拓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告诉》(财税〔2015〕119号)规则: 企业拜托内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用度,依照用度实践产生额的80%计入拜托方研发用度并计较加计扣除,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。拜托内部研究开拓用度实践产生额应依照自力买卖原则肯定。 拜托方与受托方具有联系关系联系的,受托方应向拜托方供给研发项目用度收入明细状况。 企业拜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用度,不得加计扣除。 …… 本告诉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。 [报道来自:工商代办代理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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