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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新举:税收政策不区分内外资企业 促进外资增长
(友情提醒:选择会计服务,一定要认准有实力、信誉好的企业!)以下正文 -> 《国务院关于推进外资增加若干办法的告诉》日前正式印发。财务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,此次文件中规则的三项税收政策不辨别表里资企业,只需契合前提都可以享用,但这三条政策是精准的、有针对性的。 财务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说,《告诉》所提出的三项税收政策针对性很强,起首是明白了关于预提所得税的优惠办法。 王建凡: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,企业分派的成本要征收10%的预提所得税。依照《告诉》规则,下一步假如分派的成本留在中国境内持续投资,契合一定前提的,可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。 另外,《告诉》明白,要把手艺保守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施行15%税率的优惠政策,由如今31个示范乡村扩展到全国范畴。 王建凡:一是本来对契合前提的离岸服务外包营业支出免征停业税,如今是施行增值税零税率;二是所得税合用15%税率,与高新手艺企业认定规范相比,门坎更低一些,是鼓舞服务外包财产发展的主要政策。 以往关于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所得要与境内所得汇合计算征税,王建凡暗示,在这方面财务部还预备制订更加细化的支撑政策。 王建凡:要鼓舞我国在境外投资的企业,更多地把境外所得分回国际。 [报道来自:工商代办代理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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