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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如何处理?
来自哈尔滨会计事务所 作者:工商代办代理 发布日期:2017-01-03 21:34 已被围观:次
(友情提醒:选择会计服务,一定要认准有实力、信誉好的企业!)以下正文 -> 征税人取得不动产公用于简略单纯计税办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许个人消耗的,应取得2016年5月1往后开具的正当无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,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。 如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公用发票,应在认证期内进行认证。 例:某企业为普通征税人,2016年5月购进一栋楼用作职工宿舍一座,购进含税价款为1110万元,已取得增值税公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。 征税人取得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,应将响应的增值税额列入进项税额,并于当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。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=11100000÷(1+11%)×11%=1100000元 管帐处置以下: 借:流动资产 1100000 贷:应交税金-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 1100000 [报道来自:工商代办代理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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